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与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符合云南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可正常申报评审职称。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相关要求,2022年不再进行中级职称破格申报。申报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版)》(附件1)。
(二)省属在昆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附件2),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审核受理。
(三)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除须符合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最近6个月在昆明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人员除外)。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评审均须通过网络申报。凡未经市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或打开浏览器进入http://182.245.127.25/#/msm,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之前在系统里已有账号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申报时间:8月26日8:00至9月16日24:00。
(二)现场审核: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处(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243室)
联系处室:智库处;联系电话:0871—63172905,65955258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展评审。
2.评审工作开始前,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员,将在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公示栏或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公示栏或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届时请各参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查询评审结果。
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人防”各项措施,减少人员密集接触,现场审验材料建议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或人事负责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请各单位职称或人事负责同志按照疫情防控指南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照《×××研究成果概况》的内容要求填写、整理;《×××成果目录》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二)申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申报系统中已3次提出审核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评委会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或推荐单位的材料。
(三)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成果,指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成果。只出具出版社、刊社或其他部门证明而未见清样者不予认可(刊物需公开出版、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号(ISSN号),自印、内部资料或内部刊物不予认可),合著者应提供合著者排名次序以及本人字数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列为正式成果。
(四)申报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员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说明、公示照片等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
(六)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credit.km.gov.cn),在“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用承诺”栏目中自行注册个人账户后,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并在“我的申报”中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后,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没有变更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在变更后的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才能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九)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十)申报人员上报材料包括:
1.申报系统导出的《评审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如省属部门、或其他省级机构推荐评审的,请按要求向昆明市人社局报备并由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2.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从申报系统直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1式2份,A3纸双面,正常大小100%打印、中缝装订;
3.经审核的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任职期间的聘书(相关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申报人员在职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过的,履现职以来近5年(2017年—2021年)薪级工资审批表;国有企业提供企业职工备案过的劳动合同;非公经济单位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名册》(所提供的合同聘用年限须达到职称评审认定规定年限)或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国有企业及非公经济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1份、公示说明、公示照片等;
6.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用承诺书2份;
7.《成果概况》《成果目录》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1份刻录光盘提交;
8.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顺序一致的完整成果材料1套;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截图1份。
10.送评材料须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附件5)贴于自备材料袋封面,并按照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以上材料在申报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经单位核实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审核要求。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坚持公开、平等、民主和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应严格对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评委会承办部门按照行业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审核申报人是否属于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申报推荐手续是否完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四、注意事项
(一)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附件6),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二)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三)加大职称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或撤销已通过的职称资格,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该用人单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上报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宙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通知》(昆人社通〔2022〕54号)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省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
1.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版)
2.委托评审函
3.《×××研究成果概况》、《×××研究成果目录》
4.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及承诺书
5.2022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
6.《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2022年7月22日
附件6.《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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