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基本情况
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全院干部职工和科研人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工作,努力作为,不断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努力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一、历史沿革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属正县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1997年,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正式成立(昆明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兼任市社科院院长);2003年机构改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政办通〔2003〕91号),独立设置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2019年6月,加挂“昆明社会治理研究院”亲自授牌。2021年,与聂耳墓文物管理所成立“聂耳和国歌研究中心”。
二、职能职责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二是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研究,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理论研究、软科学等科学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考。三是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四是开展与国内外智库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编辑出版社会科学、智库内参等刊物。五是引进、培养、选拔、推荐、使用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六是承担开展社会治理领域智库服务、交流合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社会治理学科建设、培养社会治理领域人才等。
三、 基本情况
1998年成立以来,市社科院院长由市社科联主席兼任。2017年市社科联主席不再兼任市社科院院长。2019年2月,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我院设立了党组;同年8月在《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规范市级各单位党组(党委)设立的通知》(市委〔2019〕43号)明确了,市社会科学院党组设成员职数3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2020年10月在市委组织部的关心下,我院党组成员配齐,中共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正式履职。2021年3月,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社会科学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编〔2021〕33号),进一步优化了我院的编制结构,明确了职能职责。
按照(昆编〔2021〕33号)规定,市社科院内设1个党的基层组织(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智库建设处和编辑资料室等3个职能处(室);社会发展研究所、城市战略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历史文化研究所4个研究所,核定编制4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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