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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昆明社会科学门户网]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1〕9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社会科学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正常申报评审范围

我市(不含中央直属驻昆单位、驻昆部队,以及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中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直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符合云南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可正常申报评审职称。

(二)特殊人才申报评审范围

直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和履职年限的限制,由2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参见附件6。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报送昆明市级各评委会进行评审、或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委托省相关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进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或打开浏览器进入http://182.245.127.25/#/msm,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之前在系统里已有账号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时间:7月26日8:00至8月13日24:00。

(二)现场审核: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现场审核。

时间:8月16日至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处(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243-3室)

联系人:段海蓉、范欣颖

联系电话:0871—65955258

现场审验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为规范申报人员成果材料,成果应按照《×××研究成果概况》的内容要求填写、整理;《×××成果目录》按照格式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附件7)。

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成果,指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成果。只出具出版社、刊社或其它部门证明而未见清样者不予认可,合著者应提供合著者排名次序以及本人字数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列为正式成果。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一篇以上在现职称岗位上履职期间所撰写的学术论文。论文必须格式规范、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其中指定一篇为主要论文,标注“主论文”字样。如所提交的论文未公开发表,单位须盖章确认并标注“该论文为XXX同志撰写”字样。

(三)申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承诺书(附件5)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申报系统中已四次提出审核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评委会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或推荐单位的材料。

(四)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的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员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六)申报人员上报材料包括:

1.申报系统导出的《评审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从申报系统直接打印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1式2份,A3纸双面,正常大小100%打印、中缝装订;

3.经审核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任职期间的聘书(相关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申报人员在职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人社部门审核认定过的,履现职以来近5年(2016年-2020年)薪级工资审批表;国有企业提供企业职工备案过的劳动合同;非公经济单位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名册》(所提供的合同聘用年限须达到职称评审认定规定年限)或昆明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国有企业及非公经济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公示材料1份,公式情况说明1份;

6.承诺书;

7.《成果概况》《成果目录》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1份;

8.履职以来与《成果目录》相符、顺序一致的完整成果材料1套;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9.申报人员指定的主论文1篇,1式3份;

10.三张半寸照片。

以上材料在申报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经单位核实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七)特殊人才申报需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评审相关事项等未尽事宜请参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1版)》(附件1)。

(二)申报材料须装袋并将《2021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袋》(附件3)贴于封面,并按照栏目要求填写清楚。

(三)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四)上报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1版)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附件3:2021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袋

附件4: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条件(2021版)

附件7:《ххх研究成果概况》、《ххх研究成果目录》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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