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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9-24 17:34
名 称: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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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4 17:34 浏览次数: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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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参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市软科学课题的研究。

2. 组织实施本院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

3. 指导全市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研究机构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民办社会科学机构。

4. 开展政治、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等社会科学学术的研究。

5.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 编辑出版社会科学刊和社会研究成果汇编。

7. 引进、培养、选拔和推荐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8.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评定工作。

9.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昆明市社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扣昆明市委市政府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关于加强昆明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5〕31号)的要求,在市委宣传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取得新的进展,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 党建工作

2019年我院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干部提升“四力”的教诲,磨炼意志、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理论水平,锤炼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1)理论武装

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工作者作出“要不断增强‘四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干事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后,2019年上半年,我院迅速组织开展了院内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开展院内专题学习,共开展专题集中学习22次,二是向省社科院上报了“四力”调研课题,最后有6项调研纳入省社科院课题立项。“四力”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增强了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我院党支部牵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开班动员、读书班、主题党日、上党课、调研、成果交流、对照党章找差距、民主生活会等程序开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两个维护”》等原文原著,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论述,用新时代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通过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查找问题和整改,全院干部职工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此外,我院还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法宣在线、干部在线教育、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的学习活动。集中和个人自学结合,提高了全院科研工作者对时政、信息的把握和分析能力,培养了干部职工读原著、悟原理的学习习惯。学习为社科研究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干劲。

(2)坚守意识形态阵地

按照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要求,我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积极承担意识形态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和方法贯穿到社科研究全过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守正创新,把方向正确放到首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结合全市各时期主题教育和政治学习,深入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并使它成为社科研究的根本方法。特别在智库研究中,我院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推动昆明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二是积极承担意识形态责任。我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研究,积极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在重要时间节点,就重要内容,积极撰写发表理论文章,通过参与全市时势教育宣讲,接受采访等,积极宣传、阐释党的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院提前安排,积极筹划,组织院内研究人员撰写理论文章10篇,在《昆明日报》理论版正式刊发5篇。结合脱贫攻坚宣传,我院组织专家学者下基层,开展院外宣讲5次,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3)支部工作

党支部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在院领导和支部两个层面,认真做好党建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上报党组,结果上报工委制度。通过“三会一课”、评分管理、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多项制度,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支部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宣讲,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和工作笔记,组织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等。党建引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动了社科院队伍建设。

2. 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以学习教育为起点,制度和监督检查为保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多形式学习、宣传,形成良好的廉政氛围,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党支部牵头,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期组织上报台账资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动员会、总结会和检查汇报会。

二是抓理论学习。市社科院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推动党支部学习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能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是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按照市纪检监察委的要求,我院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强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院务会讨论、结果上报工委、请纪检监察监督,并适当范围公开。

四是严抓工作作风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院先后制订、实施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多项涉及经费的管理制度,扎牢拒腐防变的笼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切实抓好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分析会,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高档烟酒茶”“违规收受、定制高级礼品”“公车使用规范”“四风问题”“选人用人”等多项专项检查整治。撰写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关于“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报告》《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关于整治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导向不明、政治生态不好问题的整改报告》等多项报告。全院没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取酬、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的事件。

3. 社科研究工作

开展智库研究和横向课题研究,2019年,我院社科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

(1)智库研究工作

我院发挥智库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昆明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聚焦应用对策研究,调整工作思路,组织科研人员精心策划主题,扎实开展调研。

今年向市委市政府呈报《智库内参》共计7期,其中6项研究成果获市领导批示、圈阅,6项成果分别为:《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势在必行》《垃圾分类须抓紧抓实》同获连元书记批示;《探索新模式,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晋宁高质量发展》获喜良市长和市委刘智副书记圈阅,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夏俊松批示;《取消“奇葩证明”,优化营商环境》获喜良市长批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北京“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对昆明的实践价值》获喜良市长圈阅;《昆明城市形象广告语将如何演化?》获市委常委金幼和部长批示。

2019年,完成市委刘智副书记交办的《昆明城镇化逆城镇化调研报告》;与市委组织部合作完成了连元书记2019年主抓的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市委组织部2019年重点调研项目《昆明党建引领社区物业参与社会治理》;与市社工委、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共同完成了《昆明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9)》(白皮书),并公开出版发行。

(2)横向课题研究工作

完成昆明市决策咨询中心委托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昆明市农村综合改革——以嵩明县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为例》课题1项;开展了《昆明打造全省工业创新核心区研究》《东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问题及对策研究》《昆明市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对策研究》《昆明乡村文化振兴对策研究》市级社科规划课题4项。

与省社科院合作,立项开展了6个“四力”调研课题,分别为:《劳模与产业结构变迁研究》《提高基层社科院人才调查能力研究——以昆明市社科院为例》《昆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对策研究》《昆明宣传思想战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对策研究》《着力推动城镇化逆城镇化相得益彰——昆明市城镇化与逆城镇化调研报告》《昆明市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对策研究》。

帮助呈贡区修订《呈贡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方案(2019-2035)》;重点参与2019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界联合会委托课题《昆明的缅甸人问题研究》。

4. 图书出版

一是做好“昆明蓝皮书”系列研究出版工作。2019年我院编撰出版了《昆明蓝皮书—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报告(2020)》 《昆明蓝皮书—昆明社会发展报告(2020)》《昆明蓝皮书—昆明经济发展报告(2020)》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昆明蓝皮书”品牌。

二是与社科联共同做好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出版了《昆明社会科学·乡村振兴》《昆明社会科学·新型智库信息化建设》《昆明社会科学·新型城镇化建设》《昆明社会科学·昆明奋进的七十年》4期刊物,刊发了来自院内外、省内外社科研究成果45篇,为昆明社科研究者搭建了交流平台。

5. 深入推进智库转型发展

2019年,我院深入探索新型智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创新,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新型智库建设迈出新步伐。

(1)成立社会治理研究院

在市委领导重视和支持下,我院积极协调,2019年6月17日,省委常委、市委连元书记为我院“昆明社会治理研究院”亲自授牌。研究院成立后,完成了机构登记等相关工作,与社工委共同组建昆明社会建设专家库,参与筹备了社工委牵头的“社会治理专家昆明行”活动等。

(2)平台建设与学术交流

我院按照小机构、大平台、开放化的思路,积极开展创新平台建设。2019年3月,市社科院与云南陆军讲武堂、云南纺织集团达成合作共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院分别在两处挂牌成立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中心”及“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民营企业研究中心”。为我院学科、学术建设搭建了平台。

2019年,我院完成了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委会换届工作以及2019年度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2019年5月,我院积极组织安排、统筹协调,成功承办了2019年全省社科院(所)联席会议。会上全省社科院(所)对2018年的研究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和深入交流,到晋宁、云大启迪等地开展调研,会议工作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好评。

2019年11月昆明市委宣传部主办、我院与市社科联联合承办了“昆明市社科理论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理论研讨会”,省社科联、省社科院、云南大学、市政协研究室等省市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研讨,研讨会反响热烈,达到了预期目标。

6. 扶贫工作

结合市、区对口帮扶工作的具体要求,我院加大扶贫帮扶力度,定点帮扶的东川区桃源村,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51.33%下降到2019年7月的0.85%,顺利实现脱贫。

2019年,我院持续推进资金帮扶、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的工作,职工坚持每月深入桃源村走访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我院今年共组织4次专家进桃源村宣讲活动,完成和申报获得5项有关开展脱贫攻坚方面的社科研究,将智库建设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以研究成果推动扶贫工作开展。2019年新派3名工作驻村工作,后因上级部门扶贫工作安排的调整,1名工作人员在驻村半年后返回。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是:昆明市社会科学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79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33万元,占总收入的87.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0.05万元,占总收入的12.5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6万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对比,上年度总收入660.62万元,本年度总收入799.63万元,比上年增加收入139.01万元,增长21.04%。原因是2018年10月新招聘9名员工,2019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使基本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112.40万元,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16.01万元,外接课题比上年增加10.60万元,形成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70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7万元,占总支出的77.04%;项目支出161.73万元,占总支出的2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633.87万元,本年支出704.50万元,比上年增加70.63万元,增长11.14%,原因是2018年10月新招聘9名员工,2019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77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430.37万元,本年支出542.77万元, 比上年增加112.4万元,增长26.12%,原因是2018年10月新招聘9名员工,2019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73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为203.50万元,本年支出为161.73万元,比上年减少41.77万元,减少20.53%,原因为本年度外接课题多为跨年课题,项目经费结转至明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支出合计(万元)

开展情况

1

电子信息库建设经费

1. 50

完成

2

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科课题研究与交流协作经费

81. 70

完成

3

《昆明市全域旅游发展研究》

1. 50

完成

4

《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昆明国际辐射力指数研究》

1. 50

完成

5

《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

2. 17

完成

6

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

9. 16

完成

7

利息收入(购买支票手续费)

0. 0035

完成

8

2019年度“蓝皮书”系列丛书编辑出版

38. 00

完成

9

2019年《昆明社会科学》编辑发行

10. 00

完成

10

昆明滇池泛亚文化研究学会2019年度会议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16. 20

完成

合计

161. 73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对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92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33万元,较上年增加128.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新招聘9名员工,2019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55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6%。其中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402.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156.56 万元,主要用于编撰出版“2020昆明发展蓝皮书”系列丛书、编辑出版学术期刊《昆明社科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科课题研究等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社保;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社保;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为按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7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2.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下降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4.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0.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占96.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3.2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福州市社科院等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资产总额36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5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6.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资产总额386.01万元(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未计提折旧,补提折旧后资产总额为31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6.99万元(折旧值为69.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1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3. 73

350. 19

13. 54

0

0

0

13. 5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 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社科研及交流活动等项目的支出。

九、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00%,最高不超过12.00%,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十、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401111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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