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400000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参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市软科学课题的研究。
2. 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
3. 指导全市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研究机构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民办社会科学机构。
4. 开展政治、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等社会科学学术的研究。
5.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 编辑出版社会科学学刊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汇编。
7. 引进、培养、选拔和推荐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8.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评定工作。
9.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社科院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产业经济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城市历史文化研究所、城市战略研究所、办公室、智库建设处、编辑资料室等7个处、室、所。人员编制4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 昆明市社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昆明市委“昆办发[2015]31号”《关于加强昆明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市委宣传部的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取得重要进展,为昆明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社科院智库转型发展打开新局面。
1.理论武装推动智库转型发展
2018年,我院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引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用新时代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发展。十九大召开以后,我院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双周会、专题会等形式,有计划地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和研究阐释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并积极组织研究人员撰写阐释理论文章。全院共撰写理论文章20多篇,通过媒体、有关研讨会等进行阐释、开展宣传。
我院认真组织学习2018年连元书记和幼和部长对市社科院智库的重要指示,践行十九大精神,加快智库转型发展,紧贴决策咨询,提振精气神,转变观念和作风,实现社科院思想大解放,思路观念大提升。结合全市开展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站位不高、作风不硬、工作不实、能力不足、律己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整治科研作风,“提振精气神”,以新的精神风貌、新的奋斗姿态、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改革举措,推动社科院智库转型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持。通过积极开展党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全院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规矩,科研工作干劲十足,科研协作和团队意识明显加强。二是学风、文风明显转变。开展理论研究的多了,深入基层多了,创新二贴近实际的科研成果多了。一个加快智库转型发展,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决策咨询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昆明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聚焦应用对策研究,我院在发挥智库职能作用方面取得新进展,打开新局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积极服务决策咨询,设立《社科决策参考》新平台,组织科研人员精心策划主题,扎实开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呈报《社科决策参考》10期,其中5项研究成果获市领导批示被决策采纳,或作为党政领导学习材料。5项成果是:《乡村振兴,春意盎然——市社科院赴蓉渝筑专题调研报告》获市长批示;《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正当其时》获市长批示;《网络媒体眼里的昆明形象》获市长和金幼和部长批示;《建设海外双创中心,提升昆明国际辐射力》获金幼和部长批示;《昆明乡村旅游还有较大发展空间》获市长圈阅。领导批示既是我院智库转型的新成果,也振奋了全体科研人员的信心。
我院还与市委农办合作,开展了市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23个重大调研项目之一《昆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调研报告》的调研和撰稿。受统战部委托,开展昆明市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形成《昆明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治理新格局调研报告》。报告作为昆明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报告,被市委文件采纳。完成市委《昆明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2》中的“乡村治理规划实施方案”,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其他课题研究
发挥科研资源作用,我院开展部分横向课题研究,完成了一批市决策咨询中心课题和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区县委托的课题。
做好“昆明蓝皮书”系列科研。与省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合作,编撰出版了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皮书”系列的《卫生公共投入渔业健康消费双检报告》蓝皮书,扩大了昆明外宣,提高了“昆明蓝皮书”质量。继续落实以研究所为单位的蓝皮书系列的科研出版工作。2018年编撰出版了“昆明蓝皮书”《昆明经济发展报告》《昆明社会发展报告》《昆明文化发展报告》《昆明法治发展报告》《昆明城市发展报告》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昆明蓝皮书”品牌。
4.“新型智库”建设积极推进
以昆明市委《关于加强昆明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围绕新型智库建设,2018年市社科院调整内设机构,内引外联成立新型研究平台,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科研管理,社科院转型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1)转换职能,调整内设机构
1997年成立时设置的院内设机构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在调研基础上,为适应职能转换,经市委编办批复,我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是:科研处更名为“智库建设处”;哲学研究所更名为“历史文化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更名为“产业经济研究所”;社会研究所更名为“社会发展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更名为“城市战略研究所”。处所更名,为社科院智库职能转换,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奠定了基础。
(2)以制度建设推动智库转型发展
我院积极深化科研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智库转型发展。2018年我院修订了《市社科院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了《昆明市社科院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和《昆明市社科院科研人员业绩量化统计细则》《昆明市社科院关于院立项课题后期奖励性资助的实施意见》等。以上核心制度的建立,规范考核工作,激发研究人员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社科院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应用研究,提高了科研管理水平。
5.扶贫和党建工作
(1)加大力度,精准帮扶
按照市委今年贫困地区全部脱贫的统一部署,2018年市社科院加大扶贫帮扶的力度,成立了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双周扶贫推进会的工作制度,落实帮扶资金,产业扶贫、情感扶贫,有力地推进了帮扶工作。院领导和全体职工每月到桃园村走访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开展“三讲三评”活动。2018年直接投入扶贫资金10.6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扶贫村3.42万元(含干部职工捐款4200元),落实两名驻村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7.24万元。引导农户改善产业结构,以“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方式,种植魔芋、软籽石榴,发展土鸡养殖,协调工艺礼品厂到扶贫村开展订单式刺绣帮扶,积极追踪我院帮助引种,与云南白药集团签订购销协议的药材——金铁锁的生产情况等。产业扶贫取得初步成效,有效增加了农户收入。扶贫工作得到帮扶村的肯定和好评。
(2)党建工作
院支部在市社科联党总支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了党员目标管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多项制度,明确工作计划,对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党支部学习、组织生活进行了规范,规范工作台账。经自查考核,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完成率达100%,党员参加率达97%。党建推动了党员自我教育,党员在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得到体现。
6.严格管理,反腐倡廉
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二是抓理论学习,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狠抓党支部学习制度和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能力。三是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四是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上半年,市社科院未发现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编报基本支出时,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3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5.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03万元(本级财力735.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35.0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3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32万元,项目支出161.71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6-06”支出586.22万元,主要反映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208-05”支出57.3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27”支出2.78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210-11”支出42.72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221-02”支出45.9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住房改革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73.32万元,项目支出161.71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72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我单位贯彻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10.91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基本支出573.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8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本年度对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由老干部局划拨至我单位,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预算,上一年度没有。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社会科学院项目支出16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根据我单位项目开展情况,向财政局申请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
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社科研及交流活动等项目的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
1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机关运行经费45.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2019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的37.54万元增长了8.3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新招聘的9名员工于2018年10月入职,2019年在职人数较2018年增长9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需求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我院2018年年末资产总计386.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02万元(库存现金0.023万元、银行存款74.59万元),占比80.05%;固定资产76.99万元,占比19.95%。总资产相较2017年年末增加32.92万元,增幅9.32%,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数增加4.17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27.55万元、新增固定资产配置1.2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
我单位2019年拟开展重点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的项目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科课题研究及交流协作经费85.10万元。
为了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单位成立由副院长陈勇强任组长,7个内设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社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剑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事务。
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了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监控机制,根据批复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指标,依托财政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分析预算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定期采集分析绩效指标数据信息,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将资金拨付与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发现预算项目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