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401000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参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全市软科学课题的研究。
2.组织实施本院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
3.指导全市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和研究机构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民办社会科学机构。
4.开展政治、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等社会科学学术的研究。
5.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6.编辑出版社会科学刊和社会研究成果汇编。
7.引进、培养、选拔和推荐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8.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评定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 昆明市社科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昆明市委《关于加强昆明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5]31号)的要求,加快新型智库建设,以重要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为工作重点,抓应用对策研究,聚重点、出成果,为昆明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2017年以来,我院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经常化制度化,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明确加快建设现代昆明的形势、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法纪意识,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为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用新时代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十九大召开以后,我院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研究阐释和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自觉把十九大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以工作实效体现学习贯彻成效。研究人员撰写了理论文章20多篇,并积极筹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会。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职工思想,引领思潮,凝聚共识。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组织学习和讨论,为市社科院智库转型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四是积极开展党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为全市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宣传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周例会学习和专题学习教育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规矩,科研工作干劲十足,科研协作和团队意识明显加强。二是学风、文风明显转变。读理论著作多了,深入基层多了,头脑风暴短会小会多了,自主创新的科研成果多了。一个加快智库转型发展,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单位形象为之一新,呈现新的气象!
2.转型发展,大力推动应用对策研究,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
一是以昆明市委《关于加强昆明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加快新型智库转型发展,紧紧围绕重要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开展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工作目标,狠抓应用对策研究,在发挥智库职能作用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创办《社科决策参考》,组织科研人员在各个领域开展研究,仅6-10月就向市委市政府呈报《社科决策参考》4期,其中《贵阳特色小镇建设经验值得我市借鉴》《昆明建设田园综合体大有可为》两篇决策参考,获市委连元书记等领导批示,进入决策转化。报告《学习上海经验探索我市社会治理新路径》为昆明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大调研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积极组织科研骨干参与市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重大调研报告的研究,完成了《昆明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治理新格局调研报告》和《昆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调研报告》两项报告的调研和撰写。年初,协助市委宣传部开展《边疆民族地区省会城市文化安全研究》,获省委宣传部优秀调研课题奖;执笔市决策咨询中心委托市政协课题《提升昆明城市文化品质研究》,获市长批示。
3.巩固智库平台,“新型智库”建设稳步推进
2017年社科院继续完善支撑平台建设,核心课题、昆明蓝皮书等平台等得到巩固与提高。
(1)继续做好院核心课题项目。高度重视核心课题的工作,把核心课题作为发挥智库功能,体现研究能力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核心课题的选题、立项和研究组织工作,力争在有限的经费条件下,集中要素资源,提高决策咨询的水平和能力。确定并实施了院核心课题《昆明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研究》,预计将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出版。
(2)“昆明蓝皮书”系列丛书进一步发展壮大。继续打造“昆明蓝皮书”品牌,落实以研究所为单位的蓝皮书系列的组稿、编辑和出版发行工作。2017年“昆明蓝皮书”继续编撰出版《昆明经济发展报告》《昆明社会发展报告》《昆明文化发展报告》《昆明法治发展报告》《昆明城市发展报告》等5本系列丛书,覆盖范围更广、内容更加丰富。
(3)重点课题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2017年,我院拟定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市宣传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昆明市社科院智库建设研究》等两项年度重点课题,力求以重点课题带动,形成一批有质量的咨询成果。
(4)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市决策咨询课题和社科规划课题研究
利用资源优势,我院积极参与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咨询课题的研究工作。2017年向市咨询委提出了申报课题14项,获咨询课题2项,获社科规划课题2项;向市委宣传部积极对接研究工作,获市委宣传部委托课题2项。
4.扶贫、创文和党员进社区
(1)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社科联党组统一安排,社科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东川区拖布卡镇桃园村结对帮扶贫困户,详细了解帮扶贫困户的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家庭成员、支出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听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讲解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并认真填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手册》和《精准扶贫明白卡》等。追踪我院帮助引种、与云南白药集团签订购销协议的药材——金铁锁的生产情况,力求取得实效。
(2)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活动。按照市创文总指挥部的要求,社科院组织全体人员,共计150人次深入官渡区太和街道明通路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活动过程中,志愿人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对辖区内存在的生活垃圾、绿化、路面、乱停、乱放、线缆凌乱、消防等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向社区群众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对广大市民的好处,加强大家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知度,带动社区群众积极地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去。
5.完善内部管理
制定了《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业绩量化统计细则》、《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健全院务会、院学术委员会等议事制度,凡是重点调研课题和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坚持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强
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二是抓理论学习,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狠抓党支部学习制度和日常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的能力。三是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近年来,市社科院未发现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行为,也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3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有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5,638,41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7,332.59元,占总收入的91.29%;事业收入489,000.00元,占总收入的8.67%;其他收入2084.58元,占总收入的0.04%。2017年收入5,638,417.17元,较上年6,003,539.09元减少365,121.92元,减幅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结转的财政基本经费350,710.30元在本年使用,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二是按财政局要求扣减2017年专项经费,使当年取得的专项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2017年的外接课题比上年少,导致取得的事业收入等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5,891,478.65元。其中:基本支出3,933,042.89元,占总支出的66.76%;项目支出1,958,435.76元,占总支出的33.24%。2017年全院支出较上年5,128,640.69元增加762,837.96元,增幅14.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92,687.20元,其中:上年结转的财政基本经费资金350,710.30元在本年支出完毕,本年人员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41,976.90元,2.2017年项目经费总体较上年增加70,150.76元,其中: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单位财政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外接课题增加,事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总体比上年增加70,150.7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基本支出3,933,042.89元,较上年3,240,355.69元增加692,687.20元。其中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665.90元。与上年259,994.38元比增加46,671.52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财政基本经费资金在本年支出完毕,2017年人员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新增购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支出1,958,435.76元。与上年1,888,285.00元,相比较增加70,150.76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支出受拨款额度比上年减少的影响,比上年财政项目支出减少,但外接课题支出比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总体上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8,04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2%,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4,995,005.69元增加503,037.20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基本经费支出人员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3,509,62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社会科学研究)1,5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编撰出版“2019昆明发展蓝皮书”系列丛书5本、编辑出版学术期刊《昆明社科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科课题研究等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62,5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为按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60,86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为按政策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200.00元,支出决算为49,385.00元,完成预算的6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128.00元,完成预算的91.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3,128.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57.00元,完成预算的2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小于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658.00元,下降1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3.48元,下降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95.00元,下降44.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小于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28.00元,占87.25%;公务接待费支出6,257.00元,占1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12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2辆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社科院等相关单位来昆交流协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65.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671.52元。造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扶贫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资产总额3,530,948.91元,其中,流动资产2,773,033. 91元,固定资产757,9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345.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2,83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5,4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337,42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30,948.91 | 2,773,033.91 | 757,915.00 | 356,407.00 | 401,50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017年度我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分为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两部分,已在门户网站“昆明社会科学网”上单独公开绩效自评报告(网址:http://sky.km.gov.cn/c/2018-07-31/2760084.shtml)。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
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用于社科研及交流活动等项目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昆明市社科院2017年度绩效自评网址http://sky.km.gov.cn/c/2018-07-31/2760084.shtml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69401111